每月收取5月垃圾费不合理

武汉通2025-06-16  3

留言板:我是汉阳区四新街道观澜国际居民,我认为每月收取5月垃圾费不合理,该住房我半年没住了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城镇垃圾处理费,是国家依法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用于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空置房\"垃圾处理费,无法律法规减免依据。2025年5月22日15点05分,四新街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59918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四新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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