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烽胜路天街非机动车道路被占用

武汉通2025-06-17  4

留言板:第三十条 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洪山区烽胜路天街非机动车道路被占用先是用铁栏围住占用作停车场地,反映后又用石墩围住。 另外,天街东南门门口盲道被挖去并且被天街围住占用,盲人无法行走。 希望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彻底根治一下。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张家湾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人员到达现场,已协调物业将石墩挪开,现场道路已畅通,下步执法中心将加强巡查管控。2025-05-26 11:08:15 洪山区张家湾街道综合执法中心通过电话1816333181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 洪山区张家湾街道综合执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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