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人员为啥不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

武汉通2022-12-28  192

武汉留言板:我是东湖风景区一名人事代理人员,2004年经过市人事局统一招考聘用,从未享受过福利住房政策,但是按照政策应该享受住房货币化补贴,可是这么多年一直都没有享受该政策。同样的政策,为何要把我们的利益排除在政策之外?据了解,我们单位类似于我这样的人有十几个,整个东湖风景区有近百人。希望市政府能给予解决。
官方回复: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人事代理人员为啥不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问题收悉。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房产管理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按照《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保障房管局关于继续执行原有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武政规【2011】15号)文件精神,关于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住房补贴对象明确为全市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筹集、管理及使用流程为属财政核拨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需财政补贴资金时,根据本单位申请住房补贴情况,编制住房补贴支出计划报财政部门核拨。经咨询市房产局保障处意见,因人事代理人员属非财政核拨的人员,其住房补贴没有明确具体资金来源,故未于发放。我区在开展货币化工作时,组织全区各部门,就相关政策的具体解释,请市房产局专家进行了详细解释。该政策的具体解释权由市房产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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