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的巴厘龙虾,请查处。

武汉通2022-12-28  231

武汉留言板:位于东湖风景区华电小路东湖景园a区,名为“巴厘龙虾”的餐馆涉嫌盗用正宗“巴厘龙虾”招牌。名字和正宗的一模一样,而且在各大外卖平台上使用“巴厘龙虾”招牌注册。但是电话咨询巴厘龙虾餐饮公司总部,并没有在东湖景园有分店。希望工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就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严厉对这家冒牌山寨店进行处罚,并摘掉招牌,下架各大外卖平台上以“巴厘龙虾”命名的网店。
官方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位于东湖风景区华电小路东湖景园A区,名为“巴厘龙虾”的餐馆涉嫌侵犯“巴厘龙虾”商标权一事,我区已经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5月24日收到留言后,执法人员于16时10分对位于东湖景园A区的“巴厘龙虾”餐馆进行了检查。 经查,该店位于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景园A区4栋西侧1号,登记注册日期2016年5月9日,注册号为:420120600048912,字号名称: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吧厘龙虾餐馆。经营性质:个体工商户。该店招牌中标注的是“巴厘龙虾”。在外卖平台上标注“虾楚行巴厘龙虾(东湖景园店)”。 另查明:武汉市巴厘龙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9月28日第29类注册商标为“吧厘龙虾”,商标注册号:14747695。 综上,依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对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吧厘龙虾餐馆涉嫌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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